研发投入并非完美指标 衡量科创含量需综合评价

网络 刘斌 2019-05-14 03:28  阅读量:9398   

  研发投入并非完美指标 衡量科创含量需综合评价

  聚焦科创板

  研发投入占比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申报企业的科创含量,但不能完全反映出企业全面真实的科创含量。

  自3月22日首批受理企业名单出炉后,申请在科创板上市的企业数量不断增加。截至5月10日,上交所受理迈得医疗和三维科技两家企业的上市申请,科创板受理企业已达108家,其中有85家审核状态为“已问询”。  

  拟在科创板上市的企业,其科技含量自然备受瞩目。衡量科技含量最常用的指标就是企业的研发投入占比。据不完全统计,在100家受理企业中,2018年研发投入占比小于10%的有56家公司,大于30%的仅有4家,科创板已受理企业最近3年平均研发投入占比为11.7%。

  笔者认为,研发投入占比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申报企业的科创含量,但不能完全反映企业真实的科创含量。

  科创含量就是指科技创新能力,需要通过一些指标来衡量,研发投入占比就是其中用得比较广泛的一个指标。

  如果一家科创企业的研发投入占比较高,至少可以说明研发活动对这家企业比较重要,但并不能因此判定该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很强。科技创新能力包含两方面:一是研究能力;二是开发能力。

  “研究”指的是为获得新的科学技术知识而从事的有计划有创造性的调查、分析和实验活动,目的在于发现新知识,这种新知识很可能为新产品开发打下坚实基础,或者为改进现有产品性能提供技术支持。“开发”指的是在开始商品生产前将研究成果转化为一种新产品或新工艺的系列活动,包括概念形成、样品设计、产品测试和模型建造等方面内容。

  “研究”的成果是新知识或新技术,“开发”的成果则是新产品。我们强调的科创含量,其实是指科创企业在两方面的综合能力。从这个角度看,专利数量甚至都比研发投入占比更能反映科创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

  学术界对技术创新投入与技术创新绩效关系的研究表明,前者对后者并不存在明显的直接影响关系,而是通过吸收能力和技术创新能力这两个中介变量的作用,间接影响技术创新的绩效。也就是说,简单地增加技术创新投入,并不能达到增加技术创新绩效的目的,还应该注重技术创新投入与吸收能力和技术创新能力的配合、协调发展,才能实现提高企业技术创新绩效的目标。

  此外,企业的行业属性、发展阶段都会对以研发投入占比衡量企业科创含量的有效性产生重大影响。比如,经验驱动型产业的内部研发投入对技术创新绩效的作用明显大于科技驱动型产业。

  中国通号最近3年研发投入总计达36亿元,研发投入占比20%左右。微芯生物过去十多年累计研发投入额不到4亿元,但研发投入占比却达60%左右。两家公司都已进入成熟发展期,但因所处行业的差异,二者的研发投入占比差距巨大。

  《上市推荐指引》已给出六个评估企业科技创新能力的标准:企业是否掌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是否拥有高效的研发体系,是否具备持续创新能力,是否具备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基础和潜力,是否具有相对竞争优势,是否具备技术成果有效转化为经营成果的条件等。综合考虑这些因素,比单一的研发投入占比指标更能全面准确地评估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

  □盘和林(应用经济学博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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