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科学基金委地学部人才项目评审新规引关注

网络 林晓舟 2019-08-22 22:11  阅读量:12232   

 
 
自然科学基金委地学部人才项目评审新规引关注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地球科学部(以下简称地学部)在2019年人才项目评审中悄然推行的一项新举措,因中科院院士、中科院古脊椎动物与古人类研究所研究员周忠和的一篇文章被广泛传播。

“令人耳目一新。”周忠和在文章中高度评价。

什么变化让周忠和如此激动?自然科学基金委地学部的具体做法是:给会议评审专家每人发了一张一页纸的“基础科学研究评价的4个考虑方面”,建议专家们根据基础科学研究的主要学术贡献及其科学意义,可以选择4类学术创新中的一项或多项进行评价。

这4类学术创新如下:一是方法学创新,是否创立了原创性的科学研究方法,可被用来解决重要的科学问题;二是关键科学证据,是否为重要科学问题的解决提供了新的、关键的、可靠的证据;三是理论认知或社会需求,是否对所在学科的认知体系或对解决重要社会需求背后的基础科学问题有实质贡献;四是学科发展,研究工作是否可以导致领域研究方向、范畴、视野(视角)的变革或者领域认知体系的显著进步,从而促进学科发展。

这4条不仅发给参加会议评审的专家,还提前发给了参加答辩的项目申请者,以便他们在准备报告时参考。

“这两年大家都在讨论破除‘四唯’,那么人才和学术评价应该‘唯’什么?基金委地学部提出的这4条,让评审专家有了相对具体、更好操作的标准,是个很好的开始。”周忠和对科技日报记者表示,作为评审专家的他有感而发,因此有了那篇被广泛传播的文章。

近两年,自然科学基金委党组不断深化改革,明确了新时期科学基金资助导向,即“鼓励探索,突出原创;聚焦前沿,独辟蹊径;需求牵引,突破瓶颈;共性导向,交叉融通”,并按照新的资助导向试点开展基于4类科学问题属性的分类申请与评审。

“目前地学部的4条是针对人才项目评审而提出的,不应与自然科学基金委提出的4类科学问题属性相混淆,可以说是后者的局部解读。”中国科学院院士、自然科学基金委地学部主任郭正堂在接受科技日报记者采访时说。

“咱们的科技评价体系被批评了很多年,去年,几个部门发文提出反对‘四唯’,大家的共识是,科技评价当然应该是‘唯学术、唯贡献’,但学术贡献如何具体衡量?需要一个操作层面的标准。”

“我们也希望通过这样的标准,从长远的角度逐步形成一种追求原创性科学研究的导向。”郭正堂说,“为落实新时期科学基金资助导向,从今年年初开始,自然科学基金委副主任侯增谦院士要求并带领地学部进行讨论和调研,在此基础上尝试性地就人才项目评审提出了以上4条,目的是使学术评价更具可操作性。我个人感觉,至少地球科学领域的基础研究创新应该都可以用这4条来衡量。”

郭正堂说,这并不是说论文不重要,在不涉及保密的情况下,好的基础研究成果都应该是发表出来的。他分析,目前基础研究的产出大概分4类:文章多、成果多;文章多、成果少;文章少、成果多;文章少,成果少。

“第一类和第四类在评价时很容易判断,难的是中间两种。如何甄别不同数量的论文有多大科学价值?这正是地学部提出这4条的目的。”郭正堂说,“现在一些研究工作重复性色彩偏重,原创性不足,重复性的验证工作虽然有时也是需要的,但真正具原创性的基础研究的比例亟待大幅度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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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项目申请者在介绍发表情况时,更应该着重围绕这4条阐述自己研究工作的创新点,说明自己的贡献,而不只是谈论文数量、奖励等。评审专家应该针对这4条进行推敲、鉴别和追问。如果大家都能有这个意识,之前很长一段时间内形成的‘四唯’的惯性思维或许能慢慢改变。”郭正堂说,试想一下,如果中国这么多的科研人员每个人在一生中都能做到这4条中的1条,中国基础科研的国际地位就会大幅度提升。

“其实不光人才项目评审,成果类项目评审也可以参考。”周忠和说,评价标准的高低或具体方式可以视具体情况而定,不必照搬照抄,但道理是相通的,“同行评价过程中,只要能真正做到坚持实事求是和‘唯学术、唯贡献’的原则,具体标准可以灵活掌握、因人而异”。

“中国的科技体制改革进入了关键时期。都说不破不立,然而很多时候‘立’比‘破’难。破除陈规的同时,也要制定出科学合理、操作性强的新规,并且要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怕的是‘以文件落实文件’,空喊口号,不见行动。”周忠和最后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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