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等地明年起实施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新政

网络 admin 2019-02-02 22:27  阅读量:14112   

   北京12月5日 (记者 杜燕)从2019年1月1日起,包括北京在内的22个新设跨境子商务综试区城市将享跨境商零售进口监管新政,包括对跨境商零售进口清单内商品实行限额内零关税、新增民众需求量大的63个税目商品、将年度交易限值由目前的每人每年2万元提高至2.6万元等。  

  这是记者从12月5日召开的中国(北京)跨境子商务综合试验区跨境商零售进口政策发布会上获悉的。

  北京市商务局副局长倪跃刚在会上介绍,今年以来,中国进一步加大对跨境商的政策支持,连续出台多项促进跨境商发展的利好政策。7月份,北京市获批成为第三批跨境子商务综合试验区;11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明年1月1日起,将跨境商零售进口监管政策适用范围再扩大到北京等22个新设跨境商综试区城市;11月底,中国多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完善跨境子商务零售进口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完善跨境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等,进一步明确对跨境商零售进口商品的监管要求,提高单次和年度交易限值。“这些政策的密集出台和叠加效应,将为北京市跨境商的发展打开一个新的窗口期,创造新的机遇,注入新的动能。”

  他介绍,本次跨境商零售进口监管政策将自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对跨境商零售进口商品不执行首次进口许可批件、注册或备案要求,而按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监管;对跨境商零售进口清单内商品实行限额内零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按法定应纳税额70%征收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享受优惠政策的商品范围,新增群众需求量大的63个税目商品;提高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商品限额上限,将单次交易限值由目前的2000元提高至5000元,将年度交易限值由目前的每人每年2万元提高至2.6万元。

  他指出,跨境商作为数字经济时代的贸易新方式,符合北京市产业功能定位。目前,北京市已设立6个跨境子商务监管场所,培育11家跨境商产业园,建设了70余个海外仓。今年1至10月,北京市跨境商零售进口466.7万票,同比增长89.4%;货值15.7亿元,同比增长62.86%,保持了快速增长。

  倪跃刚表示,此次跨境商零售进口监管政策在北京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北京跨境商业态发展,培育出更多的跨境商新业态、新模式。北京已出台《北京市进一步推进跨境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以及支持跨境商平台、海外仓、体验店建设等专项资金政策,目前正在报市政府审定《中国(北京)跨境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北京市将以建设跨境商综试区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政策机制,优化服务体系,加大扶持力度,促进创新发展,为广大企业营造更优的跨境商发展环境,提供更好的跨境商服务保障。

  会上,天竺综保区、亦庄保税物流中心介绍各自的跨境商产业优势和服务体系;京东集团、阿里研究院、北京空港宏远物流等国内知名跨境商相关企业代表则从行业角度分享经验,并指出此前跨境商从业者高度关注的通关单与商品备案等跨境商监管要素都将有所调整,此番调整将进一步降低跨境商的市场门槛。(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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