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科创板推动创新引领发展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坚持创新引领发展,培育壮大新动能。当前,中国经济正处在新旧动能转换的关键时期,培育壮大新动能,则离不开一系列制度和环境的支持。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正是在这样一个大背景下提出的,其核心是要提升我国金融体系对于创新和创业投资的支持力度。笔者认为,市场各方要在更为宏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到科创板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资本市场的这一重大决策部署,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完成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历史任务。
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不仅对于推进创新引领发展和培育壮大新动能有着重要意义,同时也是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中央政治局第十三次集体学习指出,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必须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强化金融服务功能,找准金融服务重点,以服务实体经济、服务人民生活为本。要以金融体系结构调整优化为重点,优化融资结构和金融机构体系、市场体系、产品体系,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更高质量、更有效的金融服务。
过去,中国的投融资体系一直以间接融资为主,而在间接融资体系下,银行贷款意愿的顺周期性难以克服,在信息不对称约束下,银行对抵押物、企业规模的偏好,难以从根本上得到克制。另一方面,近三十年来,中国证券市场虽然经历了长足发展,市场规模居于世界前列,但在一系列基本制度特别是发行上市方面,还是在强调拟上市企业的盈利水平及规模,这种制度安排的受益者多是传统企业。而对于现代许多创新企业,特别是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以及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科技创新企业而言,企业的核心价值主要集中在人力资源、技术等方面,无论是行业还是企业本身,前景也都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无论是间接融资还是当前的资本市场结构,均不能很好地服务这些企业,为其提供高质量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促进其快速发展。这也是我们现在要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主要原因。
目前,科创板建设和注册制试点工作正在高效平稳推进中,各项配套业务规则不断完善,不少企业已经完成了上市辅导,投资者也对市场抱有较高期待。笔者认为,当前,从监管部门、交易所到各个券商机构,要在充分认识到科创板的重要意义的基础上,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资本市场的这一重大决策部署,认真做好科创板发行、审核、交易等各方面的准备工作,证券公司要积极提升发行定价、销售、研究等业务能力,做好企业承销保荐等工作。市场各方要尽职尽责,严格把好交易权限开通、企业选择、发行定价、材料申报等各项关口。
同时,也应当认识到,作为中国资本市场改革的“试验田”,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是一项重大改革工作。当前针对科创板设立的一整套配套业务规则进行了大量的制度创新,这些制度创新可能需要磨合期,需要在市场的实践过程中不断调整。在这个过程中,市场各参与方要以长远的目光,包容的态度看待科创板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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