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快递三轮车将实现“四统一”

网络 宋颖 2019-04-18 11:45  阅读量:18459   

  直面快递“最后100米”,怎样解决末端配送难点?广州放大招啦!昨日上午, 广州市邮政管理局与广州市公安局在白云国际会议中心联合召开广州市邮政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规范化管理全市推广启动大会。此前在海珠区和白云区试点的邮政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规范化试点管理即日起将在全市范围内推广。

  记者从启动大会上了解到,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前期在白云区和海珠区试点管理的成果,在全市范围内进一步落实对邮政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的规范化管理,市邮政管理局和市公安局联合出台了邮政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规范化管理的实施意见。主要内容有:

  ● 动态调控总量

  按照“定额控制,动态管理”方式进行过渡管理,在电动三轮车国家标准出台之前,由广州市快递行业协会(下称“快递协会”)通过“行业自治管理”的方式,对实行统一规范化管理的电动三轮车进行信息登记和编号,并对全市该类车辆进行总量控制管理。鼓励企业同步加快物流运输模式的升级,更新使用大运量的新能源运输车,不断完善、升级网点设置和末端配送方式,逐步减少对电动三轮车的依赖,最终实现电动三轮车逐步淘汰。

  ● 统一车辆标准

  按照国家邮政局2014年公布实施的《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技术要求》(YZ/T 0136-2014),统一电动三轮车车辆技术标准,统一要求采用硬体封闭式车厢结构。

  ● 统一标志标识

  明确广州市各行政区的统一标志标识和编码规则,由快递协会进行统一信息数据登记和编号。

  ● 统一规范使用

  建立车辆驾驶员学习管理制度,各邮政快递企业落实强化车辆驾驶员学习培训制度及安全教育,将学习教育情况记录存档。并按照要求考取相应的车辆驾驶资格以及穿着统一服装、佩戴安全头盔,方可驾驶车辆上路通行。企业所使用的电动三轮车统一购买相关车辆保险,提高电动三轮车车辆和人员的安全保障。

  ● 统一车辆监管

  统一规范化的电动三轮车须以邮政、快递企业为单位提出信息数据登记申请,车辆信息实行人车对应绑定,并定期对车辆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通报。

  白云、海珠试点“四个统一”规范化管理

  据了解,在《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和国务院《快递暂行条例》相继出台后,市邮政管理局和市公安局会同市各有关部门、市快递行业协会进行了多次磋商。

  为保障涉及民生的邮政快递行业运行通畅及落实地方性法规精神,2018年8月,广州已在白云区和海珠区开展邮政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的规范化试点管理,建立了一套符合广州实际的邮政快递行业末端配送车辆“从业人员使用,企业管理,政府监管”的规范化运行管理模式,实现对车辆的“四个统一”,即统一外观标志标识、统一着装、统一车辆、统一监管。

  开展试点管理至今,参与试点管理的企业数涵盖了全市绝大部分快递品牌,报备车辆信息的车辆总数超过5500辆,快递业务员超过6000人,协会及快递企业组织开展准驾车型D牌培训考试超过2000人次。

  试点期间,广州市的管理经验已在全国形成模范效应,吸引北京、深圳等众多省内外一、二线城市管理部门前来调研学习。经过近9个月的试点管理,白云区和海珠区已初步形成良好的规模效应和管理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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