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新规将教书育人视为第一学术责任

网络 王林 2019-04-24 10:21  阅读量:17016   


 
清华新规将教书育人视为第一学术责任  
 

本报讯 4月19日,清华大学召开完善学术评价制度工作推进会,发布《清华大学关于完善学术评价制度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教书育人是教师的第一学术责任”。

中国科学院院士、清华大学校长邱勇指出,一流大学要有一流的学术标准和完善的学术评价制度。一个大学的学术评价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它拥有什么样的学术文化。完善学术评价制度是清华进一步提升办学水平、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的重要任务。

据悉,在评价标准方面,《意见》强调,要根据学科发展规律、发展目标和发展现状,制定与之相符合的成果认定、人才引进、职务晋升等方面的评价标准;要把教书育人的投入与成效纳入教师学术评价体系。

在评价体系方面,《意见》强调,要建立突出质量贡献的学术评价制度,坚持以能力、质量、贡献评价人才,强调学术水平和实际贡献,突出代表性成果在学术评价中的重要性。鼓励教师以高质量的学术成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支持教师参与解决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作出实质性贡献。

清华制定了落实《关于完善学术评价制度的若干意见》工作方案和计划,提出“七大任务”:一是研究制定符合学科特点的分类评价制度;二是建设基于学术责任及成就的教师评价体系;三是完善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学术评价标准;四是完善大学生荣誉奖励体系;五是完善学校、院系各委员会工作规则;六是改革校内科技奖励制度;七是完善学术诚信教育和惩戒制度。相关任务将在今年年底前完成,相关评价也全部按新规实施。(温才妃)

《中国科学报》 (2019-04-24 第2版 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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