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守科技发展的伦理底线

网络 王林 2019-04-24 11:08  阅读量:14421   


 
坚守科技发展的伦理底线  
 

基因编辑技术、人工智能技术、辅助生殖技术等前沿科技迅猛发展在给人类带来巨大福祉的同时,也不断突破着人类的伦理底线和价值尺度,近年来,基因编辑婴儿、器官移植等重大科技伦理事件频繁发生。加强科技伦理制度化建设、推动科技伦理规范全球治理,已成为全社会共同的呼声。

近日,中国科学院学部科学道德建设委员会举办“2019年科技伦理研讨会”,来自国内外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科技管理等不同领域的专家学者聚焦“国际背景下中国科技伦理问题的挑战和应对”,分析我国科技领域的伦理共性问题,探讨符合我国国情的重大科技伦理事件与议题的应对和管理机制,以期提出可操作的政策建议。

伦理先行

“在科技和伦理的问题上,科技必须发展,伦理必须加强。伦理加强、道德规范能更好地推动科技发展。反之,伦理问题频发则会使整个科技界荣誉受损,甚至‘翻不了身’。”中国科学院院士翟明国告诉《中国科学报》。

过去很长一段时间,我国由于缺乏相应的监管机制、法律规范,科技伦理常常落后于科技发展,使得重大科技伦理事件发生之时,常无应对之策。

中国科学院院士许智宏以“基因编辑技术及其引发的伦理问题”为例指出,在严守伦理规范的前提下,在实验室范围内应用基因编辑技术开展涉及人类的基础科学研究已被接受。但以生殖为目的的人类基因编辑,以及将基因编辑技术用于人体功能增强目前是不允许的。

与会专家也表示,科学技术研究是一项创新工作,很难做到“事前诸葛亮”,但可以根据技术的优缺点以及发展趋势,对其发展及其应用时可能出现的伦理问题进行规范立法。

欧盟委员会欧洲伦理小组永久成员、荷兰代尔夫特大学教授杰若恩·霍温提出,可通过“设计”解决冲突性的伦理道德问题。

“要做负责任的创新,就应有更多伦理设计的考虑。”他结合欧盟负责任创新体系的实践指出,科学技术创新首先确认要解决的严重的问题,需要提前思考所提出的解决方案的后果和备选方案,评估解决方案的道德价值、从广大范围的利益相关者中寻求帮助、将可能产生的道德伦理问题作为设计要求。

华中科技大学哲学系教授雷瑞鹏对此表示认同,“伦理先行既具科学性,也是必要的,新兴技术的应用导向性强、复杂性高,诸多风险不仅是科学判断,更是价值判断,伦理设计能促进科学技术更规范发展,强化不同层面监管机制的建设。”

改进技术 加强教育

“很多科技伦理问题是与技术的不完善有关,科学家需要花更多精力思考如何改进技术,从而降低风险,而非简单地‘拿来主义’。”许智宏指出,应鼓励对于技术本身的探索,但要注意规范不同应用场景中基因编辑技术的伦理问题。

研讨会上,不少专家还呼吁加强科技伦理教育。

“科技伦理应该‘打预防针’,而非事后亡羊补牢。”华南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教授李东风常发现一些学生在做动物实验时,不把小白鼠当回事,实验室变成了屠宰厂。他感到十分痛心,“这样的年轻人今后做科研时很容易犯科研伦理的问题,要从中小学时期培养学生敬畏生命、敬畏自然,这是很重要的防范措施。”

“科技伦理教育通常作为公选课,它能否真正走入人心?受教育的群体也不仅仅是学生,而应该是广泛的。”中国科学院大学公管学院法律与知识产权系副教授刘朝指出了当前教育中的困境。

在刘朝看来,应该将教育和国家出台的一系列科技伦理规范共同融入“保护”的理念中,为“保护科学家,而非规制科学家”。

共建平台 “全民”治理

#p#分页标题#e#

如何应对科技伦理问题,学界有争议也有共识。与会专家一致认为,科技伦理不只是科技发展问题和科学家个人的责任,需要突破学科界限,需要不同学科领域专家学者,以及政府、媒体和公众共同参与到科技伦理的防范与治理。

“科技伦理是一个跨越学科、跨越国界的,全人类共同面临的问题。搭建科技伦理平台,需要大家一起发出声音,进行顶层设计、共同谋划。”中科院院士、中科院学部科学道德建设委员会主任裴钢表示。

在许智宏看来,政府层面应从宏观层面加强约束,建立明确的惩罚制度,从国家层面成立具有法律职能的权威部门,组织跨部门的伦理委员会;科学家强化教育培训,了解并确认其个人和专业的道德责任,并运用到实际的科学研究中;同时加强科学家与公众的沟通对话,以及媒体的科普能力建设。

中科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研究员樊春良从科技伦理治理体系角度指出,现代科学技术的伦理挑战不仅涉及从事科技活动的科学家,还涉及科技成果的使用者、相关利益者和社会公众以及科技活动的管理者;不仅包括伦理问题,还包括法律和社会问题,因此需要管理部门、科学界和社会公众共同参治理。

科学技术的发展需要有一个伦理环境的建设,这个环境包括适宜的价值观、伦理指导原则、政策体系、法律法规、公众教育和科学传播等。“借鉴国外的经验,面对科技伦理问题,从国家层面建立科学家、社会公众和政策制定者之间的紧密联系。”樊春良说。

翟明国表示,除了科学家个人提高责任感,还需要规范约束,制定不同部门、机构共同协商的规范,并最终上升到法律层次。

科技伦理是全球共同的话题,中国必须要参与到国际伦理法规的制定和遵守中,“这不是一个人的事,需要过程,但是非常必要的。”翟明国说。

郑重声明:此文内容为本网站转载企业宣传资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仅供读者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