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单车“一刀切”禁投令不利于市场竞争
12月24日,新华社撰文指出导致当前共享单车寒冬的主要原因,为行业的健康发展提出了方向。新华社认为,部分地区对共享单车采用长期“一刀切”的禁投令,不利于市场竞争,共享单车行业的良性发展,需要政府部门、企业等多方“共治”。
报道指出,交通运输部的不完全统计显示,中国已有77家共享单车运营企业,投放约2300万辆共享单车。然而,近一两年来数十家共享单车企业倒闭、一些企业从“异军突起”到困难缠身,形势曾经一度大好的共享单车却突然冷场。
究其原因,新华社调查发现,在共享单车出现乱停放、损坏车辆得不到及时清理等一些问题后,部分地区采取长期的“禁投令”政策,将一些推行免押金、遵守社会秩序的优质共享单车平台拒之门外,形成了对新入场者的限制,造成先入场者的实质垄断地位,不利于市场竞争、优胜劣汰。
其次,重投放、轻管理造成无序发展。一些共享单车企业在短时期内大规模投放抢夺国内市场跑马圈地、进军国际市场,盲目扩张的同时又忽视了产品质量、后期维护、秩序整肃等,不但大幅度增加了运营方的维护和调度成本,对于城市公共管理造成的压力也不断加大;此外,盈利模式不清也造成部分共享单车企业资金链的长期紧张。
在明确行业问题后,新华社援引相关专家观点给出“药方”:共享单车行业的良性发展,需要政府部门、企业等多方“共治”,相关监管机构应切实担起监管责任,控制行业的无序发展,监督押金的规范操作;共享单车企业和投资方也应履行义务,做好企业运维服务,切实防范因资金链断裂或挤兑危机等引发相关风险。
针对共享单车行业存在多头管理的情况,专家建议综合运用法律、制度、技术手段,协调各部门关系,优化规划设计,近期可以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中长期可以考虑组建高位综合协调机构,构建各部门协作机制,统筹协调各层级、各部门之间关系,协调处理共享单车行业的发展。
上海交通大学副教授黄少卿认为,共享单车企业的投资方也应履行出资人义务,监督企业运转,特殊情况下应承担主体责任。为完善押金监管机制,可借鉴针对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监管办法,要求企业缴纳类似风险准备金的保障资金。
专家同时指出,企业应优化制度设计,加强与相关部门衔接,综合调研投放区域的现状,完善升级单车基础设施,同时制定完善的报废共享单车处置方案,加强后续维修服务跟进,避免造成资源浪费、影响市容环境。
交通运输部12月例行发布会上,交通部新闻发言人吴春耕表示,共享单车是一种新业态,在发展初期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总体来看,目前共享单车行业运行平稳,需求保持旺盛的态势。初步统计,目前全国每天共享单车的使用量仍然在1000万人次以上。
“在新业态发展过程中,希望公众能够理性地看待和对待,能够多一些包容和鼓励,要多多宽容,为新事物留下试错的空间,这样才能营造鼓励创新发展的大环境。”吴春耕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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