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冻胚胎权利之争 期待有人情味的答案
冷冻胚胎权利之争 期待有人情味的答案
王钟的
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对北京首例冷冻胚胎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要求朝阳医院继续履行医疗服务合同,为原告小雪(化名)施行胚胎移植医疗服务。此前,小雪因为丈夫患白血病去世,被医院拒绝进行移植手术。
丈夫去世以后,其生前和妻子留下的胚胎如何处置,确实是现代医学技术发展过程中新出现的伦理难题。从理论上说,冷冻胚胎可以长期保存,实践中通常能够稳定储存5—10年。在这期间,创造胚胎的父母可能发生各种变故,无法继续完成正常生育的过程。那么,冷冻胚胎如何确定归属权和处置权,就成了困扰医学伦理界和法律界的一大问题。
胚胎带有生命的属性,它虽然不是能够表达独立意志的人,却具备进一步成为婴儿的条件。因此,对特殊情况下胚胎的处理必须非常谨慎,不能把胚胎当成简单的物品。也正是基于复杂的考量,我国法律对胚胎到底是属于生命还是属于物没有明确规定。胚胎的所有权和处置权,也因此出现了法律争议。
发生在北京的这起冷冻胚胎案,并不是最特殊和极端的案例。在北京的案例中,作为胚胎母方的小雪依然能够充分表达意志。从某种意义上说,胚胎类似于新技术条件下的“遗腹子”概念——虽然丈夫已经去世,但他创造的生命有机会得到延续。早在2004年,原卫生部为广东女子王霞下发特批文件,她成为全国首位在丈夫去世后用冷冻胚胎继续怀胎生子的特殊母亲。而在今天,非婚生子女随母落户等措施的落地,也为母亲一方单独孕育胚胎扫清了后续政策障碍。
很多案例的表现形式更加极端。其实,隐藏在胚胎归属权和处置权之争背后的,是失去父母的胚胎如何孕育成人的问题。目前,《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禁止胚胎买卖,禁止国内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实施代孕技术。失去父母的胚胎如果找不到母体进一步发育,也就无法进一步创造新生命。冷冻胚胎的权利纠纷,往往发生在医院和胚胎父母的家属之间,也是因为医院不愿承担将胚胎交给家属的法律风险。即使在赢得“胚胎争夺战”以后,当事家属仍面临着巨大的法律和制度障碍。
我们当然希望每一个孩子都能顺顺利利地降生,给他们的家人带来希望,为社会增加新力量。但是,总有一些人会遭遇悲剧,陷入巨大的痛苦。如何对待他们繁衍下一代的意志,反映着社会的人本关怀和人文精神。目前,对于特殊情况下冷冻胚胎的处置,依然存在很多法律空白,而且很多问题发生在胚胎归属权确定之后。面对这种新技术带来的新问题,法律理应兼顾伦理和人情,充分考虑各种情况,给出明确的回答。
郑重声明:此文内容为本网站转载企业宣传资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仅供读者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