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院研究生被杀案”庭审:被告人求死刑 未道歉
“中科院研究生被杀案”庭审:被告人自求死刑,但未道歉
发生于2018年6月14日的“中科院研究生被初高中同学杀害”案于5月24日上午在北京一中院开庭,经持续近四个多小时审理,法院未当庭宣判。
庭后,被害方律师姜丽萍向澎湃新闻()表示,被告人周某在庭审中表现平静,比较配合,他希望法庭判处他死刑立即执行,其自首情节未成庭审焦点。
”“他还是无所谓的状态,没有狡辩,也没道歉。” 姜丽萍说,被告人认为其杀人原因系被害人激怒、刺激了他,“在2018年一次微信聊天时,周某发到同学群里一张喝可乐照片,被谢某说成是在炫富。”
此外,庭审焦点主要围绕被告人周某的精神状况展开,辩方依然申请重新进行精神鉴定,“他有心理疾病,但这并不影响其认知能力和行为。” 姜丽萍说。
此前,受害者父亲谢中华也曾诉求判凶手死刑并立即执行,其称案发近一年里凶手家属都不曾为此道歉,只是临近庭前通过中间人表达了赔偿的意愿,“我们不接受任何道歉和经济赔偿”。
据北青报报道,2018年6月14日傍晚,正在北京中科院读硕士二年级的谢某,在学校附近的餐馆招待从重庆来的高中同学周某。他拍了张周某的照片发到高中同学群里,说“周某已经到北京了”。
随后,周某突然掏出匕首,朝谢某的胸口、颈部、背部连刺7刀,随后双手高举,摆出胜利的姿态。谢某趴在地上,当场死亡。
另据新京报报道,周某的杀人原因或为两年前同学聚会上,两人一次不愉快的交流。“当时我们玩狼人杀,他们俩就吵起来了,差点动手”,他们共同的室友江剑(化名)称:“案发前几天,嫌疑人周某还给两年前聚会在场的同学发信息,还记得两年前的聚会吗,我要和他把账算清楚”。
律师姜丽萍说,周某从重庆前往北京时,提前网购了作案工具——一把约20厘米长三叉戟户外匕首,他到达北京时,快递已经寄到预定酒店旁边的快递站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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