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居住证业务全部网上办 一部手机搞定所有
续签、登记信息变更、丢失补领和损坏换领……
海口居住证业务全部网上办
一部手机搞定所有
本报讯 记者从海口警方获悉,昨日起,在海口市办理居住证续签、登记信息变更、丢失补领和损坏换领业务均可在海口市公安局官方微信平台“椰城警民通”实现足不出户网上办,无需再到派出所现场办理。
记者 畅凯
据了解,海口警方持续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以“椰城警民通”为平台,持续推出户政、交管、网警、治安等系列“不见面审批”便民服务举措,2018年7月推出网上居住登记业务,2019年1月又推出网上申领居住证业务,目前已有6万余人进行了网上居住登记,8300余人通过“椰城警民通”平台申领到居住证。在此基础上,海口警方拓展居住证其他业务,居住证续签、变更登记信息、补换领等业务,即日起通过“椰城警民通”平台“足不出户”动动手指就能在网上办理。
此外,海口警方近期还将在市区投放使用自助一体机,在自助机上也能办理居住证续签等业务,为群众办理业务提供更多选择。
▼办理指南
居住证办理续签业务
1 办理条件
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拟在本市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证有效期满之日起前一个月内,凭本人身份证明及能够证明其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或合法稳定住所、或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有关材料,申请办理签注手续。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持有人在本市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2 办理材料
①户籍居民提供本人的《居住证》、《居民身份证》:
②能够证明其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或合法稳定住所、或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有关材料。
3 办理流程
①注册认证:关注“椰城警民通”公众号,点击“民生”,进入“个人中心”完成身份认证;
②提交申请:点击“椰城警民通”公众号下方“民生”进入行政审批大厅,点击“户政”,进入“户政服务事项”,选择“居住证续签”,点击“不见面审批”,确认个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点击“下一步”;选择“申办材料类别”并上传材料,点击“下一步”;点击“提交”,输入登录密码,点击“确定”;
③民警审核:提交申请后,民警对申请信息进行审核,审核结果通过椰城警民通“我的事务”和短信通知;
④选择领证方式:“我的事务”显示“制证完成”的,申请人选择“窗口领证”或“邮寄领证”。“窗口领证”即申请人按照页面显示派出所地址、领证时间,持申请人身份证和居住证到派出所重新擦写居住证登记信息;“邮寄领证”即申请人填写收件人姓名、收件地址、联系电话,将居住证邮寄到页面显示的派出所地址(邮费由申请人承担),派出所办结后将证件邮寄给申请人(邮费到付,由申请人承担)。
居住证登记信息变更
1 办理条件
持证人的居住地址、工作单位、就读学校等居住登记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在30日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信息变更手续。
2 办理材料
信息变更证明材料
3 办理流程
①注册认证:关注“椰城警民通”公众号,点击“民生”,进入“个人中心”完成身份认证。
②提交申请:点击“椰城警民通”公众号下方“民生”进入行政审批大厅,点击“户政”,进入“户政服务事项”,选择“居住证登记信息变更”,点击“不见面审批”,填写“居住地址”,点击“下一步”;上传“信息变更证明材料”,点击“下一步”;点击“提交”,输入登录密码,点击“确定”。
③民警审核:提交申请后,民警对申请信息进行审核,审核结果通过椰城警民通“我的事务”和短信通知。
#p#分页标题#e#④选择领证方式:“我的事务”显示“制证完成”的,申请人选择“窗口领证”或“邮寄领证”。“窗口领证”即申请人按照页面显示派出所地址、领证时间,持申请人身份证和居住证到派出所重新擦写居住证登记信息;“邮寄领证”即申请人填写收件人姓名、收件地址、联系电话,将居住证邮寄到页面显示的派出所地址(邮费由申请人承担),派出所办结后将证件邮寄给申请人(邮费到付,由申请人承担)。
居住证丢失补领、损坏换领
1 办理条件
居住证损坏难以辨认或者丢失的,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换领、补领手续。
2 办理流程
①注册认证:关注“椰城警民通”公众号,点击“民生”,进入“个人中心”完成身份认证。
②提交申请:点击“椰城警民通”公众号下方“民生”进入行政审批大厅,点击“户政”,进入“户政服务事项”,选择“居住证丢失补领、损坏换领”,点击“不见面审批”,确认个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点击“下一步”、点击“提交”,输入登录密码,点击“确定”。
③民警审核:提交申请后,民警对申请信息进行审核,审核结果通过椰城警民通“我的事务”和短信通知。
④选择领证方式:“我的事务”显示“制证完成”的,申请人选择“窗口领证”或“邮寄领证”。“窗口领证”即申请人持身份证按照页面显示的派出所地址、领证时间领证;“邮寄领证”即申请人填写收件人姓名、收件地址、联系电话,派出所将证件邮寄给申请人(邮费到付,由申办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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