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博罗法院首例适用认罪认罚案件当庭宣判

网络 刘洋 2019-05-30 22:15  阅读量:8267   

  中新网惠州5月30日电 (曾海青 邓耀辉 宋秀杰)5月30日,广东惠州市博罗县人民法院(下称“博罗法院”)首次适用认罪认罚速裁程序,快速审结一起聚众斗殴罪案件。

  据悉,该案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改实施后,博罗法院受理并以速裁程序审理的首例被告人认罪认罚刑事案件。

  经审理查明,2007年10月16日,惠州市某房产开发公司取得位于博罗县罗阳街道某处工程用地使用权,并于2018年4月3日通过审议后开始施工。2018年8月2日下午,李某林、李某全等人以未取得回拨地为由去到该工地现场阻挠施工。期间,负责该工程清表、清土工程的被告人苏某华纠集李某涛、高某文、陈某烽、李某涛(均另案处理)等人分别驾乘四辆无号牌小汽车到达现场,持木棍等工具与李某林、李某全等人发生打斗,李某林等人持长刀、木棍等工具随即将高某文、陈某烽打倒在地,在其二人失去反抗能力后仍继续对其二人进行围殴;李某涛在与李某林争夺长刀时掉入基坑,后李某林、李某全等人随即用黄土块击打李某涛。经鉴定,陈某烽、高某文伤势属轻伤一级,李某涛等五人伤势属轻微伤。

  鉴于被告人苏某华、李某林、李某全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自愿认罪,在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且同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博罗法院首次运用认罪认罚从宽处罚的法律制度,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审理此案,快审快结,当庭宣判,被告人苏某华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被告人李某林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被告人李某全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三名被告人均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根据新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人民检察院量刑建议并签署具结书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的制度。本案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依法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不需要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程序,节约了开庭审理时间,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发挥出认罪认罚速裁程序在降低诉讼成本、提高诉讼效率、节约司法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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