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全面推行职称“电子证书”
新华社呼和浩特6月4日电(记者李云平)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内蒙古最新出台职称改革政策,从今年起全面推行职称“电子证书”,进一步提高职称信息化管理水平。
据介绍,在去年对高级职称推行“电子证书”的基础上,今年内蒙古将职称“电子证书”发放范围扩展到高、中、初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可登录内蒙古人才信息库查询、打印个人职称“电子证书”。
内蒙古明确规定:高级职称在自治区职称核准文件印发一个月内打印“电子证书”;中初级职称评审(认定)工作结束后,由盟市(旗县)人社局等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履行备案手续,提交上传中初级职称评定结果后打印“电子证书”。
按照规定,从中央单位、外省区市和军队通过组织调动、转业安置或个人自主来内蒙古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如需更换其在区外(军队)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由内蒙古相应的人社部门核准并换发证书。
据了解,对于经济系列正高级经济师、统计系列高级统计师等部分系列职称评审,内蒙古试行网上申报、网上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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