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等12个城市被授予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城市
武汉晚报讯(记者王刚) 12月13日,在广州举行的2018年全国城市交通工作暨公交都市建设推进会上,交通运输部宣布授予北京、天津、大连、苏州、杭州、宁波、郑州、武汉、长沙、广州、深圳、银川12个城市为“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城市”。
2012年10月,武汉获批成为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第一批15个试点城市之一。此后,武汉市始终坚持“公共交通引领城市发展”理念,坚持“公交优先”发展战略,以民生需求为导向,全力推进“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着力打造与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相适应的城市公共交通体系。
郑重声明:此文内容为本网站转载企业宣传资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仅供读者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