窃贼否认偷窃 民警“买赃”破案

网络 林晓舟 2019-07-29 23:18  阅读量:11037   

  本报讯(记者 红珊 通讯员 李跃安 张怀平)近日,滦南县公安局边防派出所民警假扮买主购买窃贼所盗赃物,成功破获一起入室盗窃案,缴获黄金饰品7件。

  7月20日20时许,边防派出所接辖区一小吃部店主报警称,其放在自家店内二楼的金银首饰被盗,价值两万余元。民警经过细致现场勘查,并未发现任何有价值的线索,遂决定对当日去过小吃部的顾客入手进行摸排。通过大量走访排查,办案民警将目标锁定在一名内蒙古籍男子翟某身上。案发当日,该名男子是唯一去过二楼的顾客,且此人曾有多次盗窃犯罪前科,今年5月刚被刑满释放。

  7月21日上午,民警在一家旅馆找到翟某。翟某一口咬定自己被释放后未做过任何违法的事,并矢口否认案发当日自己去过那家小吃部。民警在其居住的房间内也并没有找到赃物。

  警方决定改变侦查策略,从嫌疑人销赃环节寻求突破。办案民警假借买主身份通过中间人联系到翟某,经过几次谈价“放饵”,急于出手赃物的翟某终于“上钩”,答应26日15时在指定地点交易。办案民警立即赶往交易地点做好抓捕准备,可翟某竟先后4次临时改变交易时间和交易地点,民警不得不警告“再这样折腾就取消交易”,迫使翟某定下交易地点。17时,当办案民警提前半小时到达交易地点准备部署时,却发现翟某已先一步到达。办案民警再次放弃部署计划,由一位民警假扮买主上前“交易”,并趁其不备当场将其制伏,从其身上搜出金戒指3枚。

 

  人赃俱获,翟某再无力抵赖,如实交代了7月20日潜入案发小吃部,趁人不备盗窃7件金银首饰的犯罪事实。根据翟某的交代,民警在其居住房间的隔壁(事实上是翟某租住的另一个房间)找到了其余4件赃物。至此,所有被盗物品被全部追回,案件成功告破。

  目前,翟某已被滦南警方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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