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15家单位建立协作机制 统筹解决公益诉讼难题
15家单位建立协作机制 统筹解决公益诉讼难题
本报讯(记者 潘国武 通讯员 邓铁军 王艺蓉)行政机关与检察机关实行案件线索双向移送,并在一个月内将审查处理结果向对方通报。日前,自治区检察院与自治区14家行政机关签订《公益诉讼工作协作配合实施意见》。据了解,检察机关日后对公益诉讼线索立案后,根据办案需要可以调取行政执法证据材料,行政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据了解,自治区检察院担任公益诉讼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召集人。召开联席会议时,自治区有关行政机关共同参加,双方进行业务交流和咨询研究,统筹协调解决公益诉讼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提出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的措施。
在联席会议制度中,行政机关与检察机关实行案件线索双向移送,并在一个月内将审查处理结果向对方通报。检察机关对公益诉讼线索立案后,根据办案需要可以调取行政执法证据材料,行政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另外,检察机关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前,可以与相关行政机关共同研商建议内容的可操作性。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应当认真对照检察建议全面分析,积极主动履行职责或者纠正违法行为,并在收到检察建议书之日起两个月内将办理情况书面回复检察机关等。
据悉,参与的14家行政机关分别是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市场管理局、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林业局、人防边海防办、海洋局、药监局、退役军人厅、司法厅、财政厅、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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