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法治教育要“按需施教”

网络 刘洋 2019-02-03 08:54  阅读量:8365   

  我和安徽省池州市青阳县蓉城镇第二小学“结缘”,源自2018年5月,当时青阳县检察院检察官妈妈护苗工作室指派我去上一节法治课,课程以防性侵为主题。

  印象尤为深刻的是,与我对接的德育处主任一听说要上防性侵课,便满是尴尬地问,是不是只能给女孩子上?为了打消他的疑虑,我将准备好的课程大纲发给了他,告诉他男生、女生都能上,男生也可能遭遇性侵害,也需要学会保护自己。

  授课当天,我发现原本只能容纳100人的会议室,满满地挤下了200多个孩子。课堂上,通过真实案例与场景模拟,我深入浅出地告诉孩子们如何分辨防范性侵害、遭遇性侵害该怎么做,怎么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一节课下来,德育处主任再次找到我,说课程太好了,他把五年级4个班的孩子都安排来了,孩子们这个年纪对未知世界有猎奇心,又似懂非懂,急需这方面的引导,平时老师也想讲,但是不知道该如何讲,讲不深,讲不透,希望我能常来,多为学校提供法治教育方面的支持。课后,蓉城镇第二小学施校长正式聘请我担任该校的法治副校长。

  就这样,我成了这所学校的一员。为了让孩子们更好地学习宪法知识,我和检察官妈妈护苗工作室的成员再次来到二小,开展“学宪法讲宪法”知识竞赛,让孩子们充分参与其中,以赛促学,加深孩子们对宪法的认识、理解、感悟。此后,我还将精心制作的防溺水宣传彩页发放给孩子们,并开展安全警示教育;通过校园广播站为全校师生开展法治教育,和孩子们说起法律小故事。在我的课堂上,孩子们踊跃发言,各抒己见,借此引导他们了解“平等权”,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合理差别、禁止歧视等理念。  

  在与孩子们的接触中,我了解到五年级的小俊(化名)家庭困难,他母亲重病,生活不能自理,全靠父亲一边打工维持一家人的生活,一边照顾着小俊和正在上高二姐姐的日常起居。于是,我为小俊购买了书包等学习用品,为他的姐姐准备了高考复习资料,再带上孩子们喜欢的零食登门看望。看到贴满奖状的墙壁,我知道这两个孩子就是这个家庭的希望,也希望我的关心能给他们带来鼓励。

  在检察长的带领下,我院有4名干警担任当地中小学法治副校长。结合工作实际,我认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应该以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为导向,着眼于保护未成年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担任学校法治副校长就是贯彻这一理念。其间,我多次向学校、学生、家长了解他们的法治需求,根据不同年龄段孩子的特点,区分教育宣传重点,比如1至2年级的孩子着重于安全教育,3至5年级的孩子教育其摒弃不良的行为习惯、树立远大理想,6年级的孩子教育其养成守法意识,以及如何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同时关注一些特殊儿童,他们有的是留守儿童,有些是来自经济困难、父母关系特殊的家庭及刑事、民事案件中利益受损的儿童,他们更加需要社会、学校、司法等多方面保护。

  下一步,我将更加注重形式与内容的多样性,提升法治教育入脑入耳入心的效果。

  安徽省青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 吴秀珍  

  本报记者 范天娇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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