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呼和浩特城管与一幅春联“博弈”的背后

网络 刘洋 2019-02-14 14:12  阅读量:9127   

   呼和浩特2月14日 题:呼和浩特城管与一幅春联“博弈”的背后

   记者 李爱平

  沸沸扬扬的呼和浩特城管正月初七撕春联事件,随着2月14日凌晨城管部门发布官方微博对网民们致歉,正式宣告这场“热闹纷争”告一段落。然而,在民间、官方、学界,对于这起事件的反思似乎才刚刚开始。

  2019年春节前夕,呼和浩特市官方陆续发布了三项春节“禁令”,禁止在主城区放鞭炮、禁止垒旺火、禁止在主干道两侧建筑物外立面张贴春联。

  对于前两项“禁令”,当地多数市民认为,这是符合时代发展潮流的好举措,能够过一个“绿色春节”也是大家期盼的。然而,对于禁止在主干道两侧建筑物外立面张贴春联的则有诸多不解。

图为2月2日呼和浩特城管发布的情况说明。

图为2月2日呼和浩特城管发布的情况说明。

  对于此事,呼和浩特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新闻发言人刘四平在2月3日主动站出来“答疑解惑”称,“并非不让在主干道张贴春联,为了不影响节后清理,企事业单位及商铺可将春联贴在本单位或商铺自身的门窗内外等其它易清理位置……”。

  尽管刘四平在第一时间发声得到了民众的“理解”,但在网民看来,城管部门此举“有悖于过节气氛,也与中国过年贴春联的传统格格不入。”

  当地商户宿勇说,“以往的春联都是节后自己清理,这一次出台这样的规定,有点多余,确实让人接受不了。过年不贴春联,感觉没过年似的。”

  一波暂歇,一波又起。

  2月11日,是农历正月初七,也是节后上班第一天。呼和浩特市城管队员们“画蛇添足”般撕春联的行为彻底将该事件推至风口浪尖。

  呼和浩特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14日凌晨在其官方微博发布的《关于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城管队员清理破损春联的情况说明》一文中称,2019年2月11日(农历正月初七)上午,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城管执法局五中队执法队员在例行工作巡查中,发现辖区乌兰察布路沿街有多家商业店铺春联出现较明显的破损,有些春联已经散落在地。由于部分商户还在过节尚未开门营业,城管队员随即按照“门前三包”制度规定将这些破损的春联进行了清理。

  当地商户李永春说,“即便城管部门出发点是好的,但以撕春联这样的方式营造良好市容,总觉得还是不妥,让人咋舌。”

  呼和浩特市民李红对记者表示,“在传统习俗中,过了正月十五这个年才算过完,城管部门提前上演的‘爱整洁’,挑战了中国人对于传统习俗坚守的底线。”

  内蒙古农业大学博士生导师盖志毅认为,作为城市管理者,必须要多从文化方面着手,中国人一直有过年贴春联的习俗,一旦禁止张贴或者有限制性要求的张贴,民众在心理上是无法接受的。

  “更何况,这只是一家城市的做法,民众在心理上更是难以接受。”盖志毅分析认为,呼和浩特城管与春联博弈的深层次的原因在于“城管部门突破了民众对于传统文化坚守的底线。”

  呼和浩特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副调研员盛宇14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承认,城管队员在具体工作中出发点是好的,但忽略了民众对于传统民俗坚守的心理承受力。

  “在具体工作中矫枉过正了。”盛宇称,“城管部门需要不断的成长和进步,感谢媒体关注。”(完)

郑重声明:此文内容为本网站转载企业宣传资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仅供读者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