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应对重污染天气开展为期12天大气环境执法专项行动
石家庄2月15日 (黄歆尧)河北省生态环境厅15日透露,预计2月17日起,河北中南部和东部地区可能出现中度至重度污染过程,为切实解决大气环境污染突出问题,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将于2月16日起,组织各地开展为期12天的大气环境执法专项行动。
据了解,由于近地面受偏南气流影响,温度回升,湿度增大,扩散条件持续转差,污染物积累,河北中南部和东部地区可能出现中度至重度污染过程,按照《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区域一(石家庄、保定、衡水、邢台、邯郸、定州、辛集、雄安新区)、区域二(唐山、廊坊、沧州)于2月16日8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全面启动Ⅱ级应急响应。该状态可能持续到22日左右。
据悉,为应对本轮重污染天气过程,本次专项行动执法力量前移,河北各市环保局在河北省环境综合执法局的统一指导下,整合市本级和辖区内各县(市、区)执法力量,采取混合编组,交叉执法的形式,严厉打击涉气环境违法行为。
据了解,本次专项行动各执法组将全力聚焦涉气企业突出环境违法问题,重点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错峰生产工作要求执行情况,特别是钢铁、焦化、水泥、玻璃、力、垃圾焚烧、碳素等重点行业排污大户污染治理设施设置运行、达标排放情况,无组织排放管控情况,挥发性有机物管控情况,在线监测设施运行、参数设置规范、运营维护等情况逐一开展执法检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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