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县教师月薪7000元”是必要补偿
“贫困县教师月薪7000元”是必要补偿
□冯海宁
最近,教育部官员介绍,教育部正在加快落实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的要求,2018年中央财政拨款45亿元,已惠及127万名乡村教师。在国家级少数民族贫困县——四川省马边县,据该县建设乡光辉中心学校校长李学梅介绍,她现在月薪达7000多元。
这一消息,引发了众多网友热烈讨论,有教师还晒出了自己的工资单。可见,“贫困县”“乡村教师”“月薪7000元”这些关键词多么有吸引力。甚至有网友发问“你去吗?”——即你愿意去贫困县当乡村教师吗?这说明“月薪7000元”彻底颠覆了不少网友对于贫困县乡村教师工资不高的认识。
乡村教师,这个名称很容易让人眼前浮现出这样一种形象:相对偏远、闭塞的环境,工作繁重,生活清贫。长期以来,乡村教师群体的工资待遇偏低,住房、医疗等社会保障水平不及城市教师,年轻教师不愿到乡村学校工作,有些乡村教师职业仅作为“人生跳板”——最终选择离开。这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乡村教师从教的积极性,进而制约了乡村教育的健康发展,受到影响乃至贻误的是千千万万农村孩子。
但不利局面正在改变。2015年4月,国务院印发了《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其中提出,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拓宽乡村教师来源,畅通高校毕业生、城镇教师到乡村学校任教的通道,逐步形成“越往基层、越是艰苦,地位待遇越高”的激励机制。再加上2018年中央财政拨款45亿元支持,127万名乡村教师的工资待遇正处于提高进程中。李学梅月薪7000多元是一个缩影。
据李学梅介绍,“在我们县,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按每月的150元、500元、900元、1500元、2000元的标准发放,而且还有每月200元、300元、400元不等的乡镇工作补助,如果是同工龄同职称的教师,边远乡村教师的工资收入甚至已经达到了县城教师的2倍。”结果呢,乡村教师流失减少甚至还有回流。
从该县情况来看,乡村教师工资增长带有明显补偿色彩。比如,每月150元到2000元不等的生活补助以及每月200元到400元不等的乡镇工作补助,都是给乡村教师的特殊待遇,有助于改善他们生活水平,让他们安心在乡村小学教书育人。
这种补偿无疑是必要的。从教师角度来说,追求更好的生活工作环境符合“人往高处走”的职场规律,只有通过经济等补偿,才能让他们心里更平衡,更容易接受乡村教育这份工作。也就是说,不能只靠过去“奉献乡村教育”之类的精神激励口号挽留乡村教师,还应该要有实实在在的物质补偿。
从国家角度来说,一年拿出巨额资金补助乡村教师,这笔投入也是必要的,因为这不仅关系广大农村学生的前途命运、农村家庭的希望,也关系到城乡教育、城乡经济均衡发展。农村孩子与城市孩子都是国家未来,都有平等享受良好教育资源的权利——提高乡村教师待遇也是保障农村孩子受教育的权利。
所以,笔者支持乡村教师的工资待遇高于城市教师和公务员工资。此外,还要在职业培训、职称评聘、表彰奖励等方面向乡村教师倾斜,给乡村教师全方位的“温暖”。但从一些乡村教师晒出的工资单来说,有的工资仍然比较低。希望各地全面落实中央文件精神,不要让马边县乡村教师涨工资成为个案。
郑重声明:此文内容为本网站转载企业宣传资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仅供读者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