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29名党支部书记述职述责述廉
云南:29名党支部书记述职述责述廉
“新年度,将把党建工作扛在肩上,落实到具体工作中……”近日,云南省检察院举行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暨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述职述责述廉评议会议,该院机关各党支部书记有10名现场述职、19名书面述职,并接受民主测评。云南省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王光辉在会上要求全面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推动基层党建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10名支部书记围绕深入学习党的创新理念,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落实“两个维护”,抓党支部自身建设等方面述职,就如何落实《省院机关2018年党建工作要点》,总结抓基层党建工作取得的实效,查找存在的问题,提出新年度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
会议要求,重视党支部、善抓党支部是党员领导干部政治成熟的表现,要重点抓好《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学习贯彻。从党建推进年、提升年、巩固年,再到今年的创新提质年,要围绕省委部署开展党建工作,做到无的要有,有的要强,强的要优,推动省检察院机关党建工作全面发展进步。
会议指出,党建工作人人有责。加强检察工作政治建设,党建是核心。有些业务抓不好的重要原因就是忽视了党建工作,没有把业务与党建紧密结合。机构改革后,各部门尤其是业务部门更要加强党建工作,坚决克服“党建干扰业务、党建可有可无、党建是务虚”等错误认识,充分调动每位党员干警齐心抓党建、人人重党建,发挥好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通过抓党建带队伍促业务。
会议强调,机关党委要发挥好作用。机关党委不是内设机构,是协助党组抓党建工作的办事机构,是党支部的上级组织,要把规范党支部自身建设作为重要工作职责来落实,进一步强化抓党建的事业心、责任感,理直气壮地监督各基层党支部严格执行各项制度。支部书记在强化主体责任的同时,要理解和支持机关党委的工作。
云南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许绍政主持会议,并对述职情况进行点评。他认为,省院和铁检分院各基层党组织能够围绕检察中心工作和发展大局,按照省委“基层党建巩固年”目标任务,认真落实党建工作,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总体落实到位,党员作风持续改进,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战斗力明显提升。但也存在党建工作整体进展不够平衡,党建与业务结合不够紧密等问题,需要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发力,久久为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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