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出台方案明确医疗卫生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
广东出台方案明确医疗卫生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
加大对欠发达地区支持力度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方晴)记者昨日从广东省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了解到,《广东省医疗卫生领域省级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为《方案》)近日印发实施。《方案》明确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等11个事项中省级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以解决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不均衡不协调的问题,加快建立医疗卫生领域可持续的投入保障长效机制,提高广东省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供给效率和水平。
广东省医疗卫生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计划生育、能力建设等四个方面,共涉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地方公共卫生服务、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医疗救助、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医疗卫生机构改革和发展建设、卫生健康能力提升、卫生健康管理事务、医疗保障能力建设、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等11个事项。
公共卫生方面包括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地方公共卫生服务2项,明确为省级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由省级财政和市县财政共同承担支出责任。
《方案》解读材料透露,省级财政将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以及不增加欠发达地区负担的原则,着力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支持力度。结合中央财政对我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项目的补助比例从目前的约17%提高到30%的情况,在实施医疗卫生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后,省级以上财政将大幅度增加投入,各地级以上市将基本获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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