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因病致贫返贫人口减少60.7万人
山阴新闻网讯昆明3月14日 (陈静 胡攀)记者14日从云南省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整改工作推进会获悉,目前,全省750多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全覆盖,“基本医疗”得到有效保障。去年以来,云南因病致贫返贫人口减少15.5万户、60.7万人。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黄宏伟介绍,2018年9月,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印发了《医疗保障扶贫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下称《实施方案》),从医保全过程细化实化了扶贫措施,是全省医疗保障系统精准做好医疗保障扶贫各项工作的“指挥棒”。2018年11月,云南省医疗保障局正式挂牌成立后,及时会同省级相关部门转发了《实施方案》,并结合全省实际提出了贯彻落实意见。
黄宏伟称,去年以来,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扎实推动医疗保障扶贫各项举措落地,全省750多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全覆盖,因病致贫返贫减少15.5万户、60.7万人,对全省贫困人口脱贫的贡献度达23.8%。
然而,全省医疗保障扶贫还面临不少突出问题和困难。黄宏伟表示,目前,全省仍有因病致贫返贫人口10.51万户、39.28万人,需救治人员规模排在全国前列;2018年全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人次、费用呈现较快增长态势,保障资金支出压力大;全省59.5%的因病致贫返贫人口集中的27个深度贫困县,多位于边远山区、深山区、民族地区,地方病、传染病高发,医疗卫生服务供给严重短缺,因病致贫、返贫问题复杂,医保扶贫任务异常艰巨。
为此,云南将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人员等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范围,实现应保尽保;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待遇,农村贫困人口和其他城乡居民实行一样的报销比例,使基本医疗保险回归“保基本”;在对农村贫困人口降低大病保险起付线50%、提高支付比例5个百分点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并取消封顶线。
与此同时,将医疗救助和医疗费用兜底保障机制合并整合,统一通过医疗救助来实施托底保障;开展国家DRGs付费试点,推进城乡居民医保按人头打包付费试点,有效控制不合理诊疗、过度治疗等带来的基金风险。
“整改工作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黄宏伟表示,2019年,云南将聚焦深度贫困,坚决攻下坚中之坚,同时,聚焦“基本医疗有保障”目标,确保医疗保障扶贫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地。(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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