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征求意见

网络 刘洋 2019-03-18 15:51  阅读量:18994   

  本报北京3月17日电 (记者叶紫)国家医保局近日在其网站(www.nhsa.gov.cn)发布《2019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在3月26日前,通过电子邮件:gjypmltz2019@nhsa.gov.cn">gjypmltz2019@nhsa.gov.cn">gjypmltz2019@nhsa.gov.cn">gjypmltz2019@nhsa.gov.cn">gjypmltz2019@nhsa.gov.cn">gjypmltz2019@nhsa.gov.cn">gjypmltz2019@nhsa.gov.cn">gjypmltz2019@nhsa.gov.cn">gjypmltz2019@nhsa.gov.cn">gjypmltz2019@nhsa.gov.cn">gjypmltz2019@nhsa.gov.cn">gjypmltz2019@nhsa.gov.cn">gjypmltz2019@nhsa.gov.cn或通信(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小街2号-9,国家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司,邮编:100830)向国家医保局提出意见。

  征求意见稿表示,药品目录调整包括药品调入和药品调出两项内容;调入的西药和中成药应当是2018年12月31日以前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册上市的药品;优先考虑国家基本药物、癌症及罕见病等重大疾病治疗用药、慢性病用药、儿童用药、急救抢救用药等;调入分为常规准入和谈判准入两种方式,在满足有效性、安全性等前提下,价格(费用)与药品目录内现有品种相当或较低的,可以通过常规方式纳入目录,价格较高或对医保基金影响较大的专利独家药品应当通过谈判方式准入。

郑重声明:此文内容为本网站转载企业宣传资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仅供读者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