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庭设立十年 共审理168件涉
昆明12月20日 (缪超)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20日召开新闻发布会,自2008年该院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2014年之前称‘环境保护庭’),十年以来,共审理各类涉环保案件168件。
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是中国最早设立的环境资源审判庭之一,截至今年12月20日,共审理各类涉环保案件168件,其中民事74件(含公益诉讼9件),刑事87件,行政5件,执行2件。
所审理的环境刑事案件中,主要涉及污染环境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制品罪,非法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非法采矿罪,盗伐、滥伐林木罪等案件类型。
所审理的民事案件中,主要涉及采矿权、探矿权转让合同纠纷,资源类买卖、承包、联营等合同纠纷;所审理的行政案件类型主要为行政不作为案件和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杨越介绍,过去十年,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非法采矿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中,鉴于被破坏的矿产资源无法修复,在全国首创“异地补植”模式来达到生态环境总量平衡,解决了环境公益诉讼与生态修复不对应的问题。
此外,该院还推动成立“昆明环境污染损害司法鉴定中心”,解决环境诉讼鉴定难题;设立了昆明市环境公益诉讼专项资金账户,用于生态环境修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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