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遭抢劫受重伤 检察院司法救助暖人心

网络 王林 2019-04-09 14:29  阅读量:19633   

  大学生遭抢劫受重伤检察院司法救助暖人心

  本报记者 杨渐 通讯员 金凯剑

  小章是下沙某高校学生,2017年11月14日傍晚6点左右,她独自走在某公园外的人行道上。

  突然,惊险的一幕发生了,路边树丛里突然冲出一名男子,一把勒住她的脖子,强行将她拖进公园内。  

  “不要出声,也不要动!我只要钱。”男子掏出一把水果刀架在小章的脖子上,恶狠狠地威胁。

  小章吓坏了,不停地反抗呼救,男子随即掏出一捆绳子,将她捆在树干上。之后,小章被抢走身上的手机,挣扎中还被刀捅伤。经过鉴定,小章的伤势已经构成重伤二级。

  案发后一个小时不到,抢劫伤人的嫌疑人田某就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去年9月21日,田某被开发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赔偿小章医疗费等经济损失2.14万元。

  由于田某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案子虽然判了下来,但小章的赔偿金却遥遥无期。

  “当时看病的钱,都是问亲戚朋友借的,到现在一直都没还上。”生活拮据的小章,说起自己的遭遇忍不住流下泪水。

  得知小章是在读大学生,无经济来源,父亲在外打工,母亲常年卧病在床,无劳动能力,家庭生活困难,开发区检察院依据司法救助救急解困、公正及时的原则,决定对她开展司法救助。

  3月21日,开发区检察院向小章发放了司法救助金1.87万元。

  “在司法的保护下,让学生走出阴霾,健康成长,走得更远更好。”发放司法救助金后,这两天检察官们还特意赶到小章就读的学校,了解她近期的身心健康情况和学习情况。

  “检察机关的司法救助,是对学生有效的保护和积极的教育,不仅帮助小章及其家庭解了燃眉之急,也是一次很好的法治教育。”杭州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副书记陈泉淼说,接下来学校将进一步与检察机关开展对接合作,运用多元化的方式,加强对学生自我保护和法治理念教育,联合做好在校大学生犯罪预防和挽救工作,更好地保护学生权益。

郑重声明:此文内容为本网站转载企业宣传资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仅供读者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