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空气质量主要指标变差 宁夏对3县通报批评
中新网银川4月16日电 (于翔 杨迪)记者4月16日获悉,今年一季度宁夏优良天数比例为87.3%,同比上升7.3个百分点,宁夏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有所改善,但包括同心县、彭阳县、中宁县在内的部分市县及宁东能源化工基地部分环境空气质量主要指标变差。对此,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进行了通报批评和预警提示。
通报指出,2019年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关键一年。各市、县(区)和宁东能源化工基地一季度环境空气质量指标完成情况,直接关系到宁夏年度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完成。今年一季度,同心县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同比下降10.4%,PM10、PM2.5同比分别上升18.3%和22.2%;彭阳县优良天数比例同比下降4.4%,PM10、PM2.5同比分别上升11.4%和31.0%;中宁县PM10、PM2.5同比分别上升1.0%和17.9%。其中,同心县已连续3个月在宁夏14个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排名垫底,彭阳县PM2.5在宁夏所有县区上升幅度最大。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上述3县在宁夏范围内通报批评。
同时,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一季度PM2.5平均浓度不降反升的宁东能源化工基地、中卫市、银川市;PM2.5平均浓度同比不降反升的西夏区、大武口区、沙坡头区;优良天数比例同比下降、PM2.5平均浓度同比不降反升的灵武市、红寺堡区、青铜峡市、贺兰县予以预警提示。
据了解,为打赢蓝天保卫战,2018年以来,宁夏对县域环境空气质量6项污染物浓度监测到县、考核到县、排名到县、通报到县,目的是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同时,在宁夏生态环境系统深入开展“担当作为转变作风服务发展”主题活动,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宁夏生态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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