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式养老”探索“互助养老”新模式

网络 李晓华 2019-04-17 09:47  阅读量:10975   

  中新社北京4月17日电 (记者 王祖敏)中国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的《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在“推动居家、社区和机构养老融合发展”条款中提出,大力支持志愿养老服务,积极探索互助养老服务。

  作为一种新型养老模式,“互助养老”的概念、定位以及发展路径、空间和前景如何也备受关注。

  日前,首届创新社区互助养老模式学术研讨会在北京举办,众多专家、学者、一线从业者等齐聚华北电力大学北京校区,共同探讨“互助养老”这一新型社会养老服务模式。

  华北电力大学老龄科学与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刘妮娜认为,互助养老应该称为互助型社会养老服务,核心是有组织地发动社会力量,充分利用以老年人为主的各类人力资源的闲置时间(闲置人力资源),低成本地相互帮助、提供服务。其重点在于如何把互助养老组织或经营起来,包括寻找资金和建立组织、服务、评估机制等。  

  刘妮娜称,互助养老应该是一种由政府推动,动员全社会力量进行资金、组织、服务等参与的社会养老服务供给方式,它应与家庭养老一道构建基础性的养老服务保障网络。

  刘妮娜也提出了目前中国互助养老发展面临的一些问题,如对互助养老的理论认识不统一、资金可持续性不足且缺乏有效监管、各类组织间没有形成联动合作机制、互助队伍稳定性不足且年龄结构偏大、互助服务缺乏有效的管理评估机制等等。她称,互助是一个大课题,包括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福利体系、互助型老龄社会建设等等,期待政府和社会能给予这一领域更多研究和讨论。

  华北电力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教授朱晓红从社会组织层面进行了阐述,她认为互助养老模式为社会资源在社区有机下沉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平台。这种合作网络,应进一步扩展为生态网络,发挥社会组织、基金会和民非的作用。

  在中国家庭结构日益小型化、多元化的趋势下,在部分养老机构“门槛”偏高,以及中国人所固有的“家园情结”之下,“互助养老”无疑是深受大众喜爱的模式,但国家发改委社会司司长欧晓理称,作为一个新兴的社会养老模式,互助养老未来如何发展,还需要更多的理论探索和实践总结。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教授孙鹃娟指出,互助养老模式应该与志愿行为、抱团养老、邻里互助、志愿服务相区分,厘清它的边界,目前它还存在一个依赖政府资金又强调社会力量的“悖论”。中国民政部原基层政权社区建设司副司长王时浩认为,志愿者的帮助和低龄老人为高龄老人服务有“助”无“互”,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互助。

  中国老龄协会副会长吴玉韶称,发展互助养老模式,需在构建养老服务体系整体框架下研究其地位与作用,从目前的情形看,互助养老暂时还不太可能成为一种主流养老模式。

  中民养老规划院理事长苏志钢认为,互助养老不存在产业,因此只能作为“中国式养老”的补充,不能作为主导的养老模式来发展。中国社会科学院日本研究所研究员胡澎研则称,互助养老在中国过于超前,日本的社区小规模多功能模式值得借鉴。

  尽管“互助养老”目前还存在诸多问题与困惑,一些专家、学者在其概念、定位、发展路径等方面也观点不一,但首届创新社区互助养老模式学术研讨会达成共识——作为“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中的一种形式,互助养老是延续中国传统养老特色、并能激发社会活力、推动社会共同构建的有效方式。(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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