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提高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 人均提高82元

网络 刘斌 2019-04-26 10:37  阅读量:5792   

  中新网西宁4月26日电 (孙睿)记者26日从青海省医疗保障局获悉,青海省提高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人均提高82元,达到858元。

  为进一步巩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不断完善政府和个人合理分担的筹资机制,促进基金可持续运行,自2019年1月1日起,青海全省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将全省城乡居民医保人均筹资标准统一提高82元、达到858元。其中财政补助提高30元、达到596元,个人缴费提高52元、达到262元,此次调标新增财政补助应一半用于补充大病医疗保险,即大病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由目前的80元提高到95元。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调标所需财政资金,扣除中央补助后剩余部分,由省与市(州)县级财政按8:2的比例承担。

  据介绍,2019年个人缴费未达到本通知规定标准的,差额部分须在2020年参保缴费时一并补缴,补缴部分单独列账。(完)  

郑重声明:此文内容为本网站转载企业宣传资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仅供读者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