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家垫付上亿工程款为当地修路 因一份文件变

网络 admin 2019-02-02 22:33  阅读量:9229   

  寻找“3号文”十年苦旅:一个民营企业家垫付上亿工程款之后

  湖南湘西自治州曾经的民营企业家田茂平怎么也没想到,自己会变成今天这个样子。

  14年前,他全额垫资为当地县政府修路,是实力雄厚的老板、政协委员、人大代表、“凤凰县最好的民营企业家”,而现在,他是一个历经艰难维权、债务缠身的窘迫穷人。

  这一切,都与州里当年的一份红头文件(下文称“3号文”)有关。因为这份红头文件,他的上亿工程款迟迟未能结算,约1500万元的交通干扰费“合法消失”,直至他耗费十年时间维权,才从法院得到胜诉判决。

  多年来,田茂平一直在追访那份引发近十年纠葛的红头文件,2018年10月29日,田茂平向湘西州住建局申请信息公开,想见一下当年这份“神秘”红头文件的真貌,然而,令他惊诧的是,11月26日,住建局书面回复称:这份文件7年前就已无法找到。

  12月13日,田茂平站在国道209上,这条凤凰县的“城北大道”当年有他“扩建拉直”,因为一份文件,他的命运发生逆转。澎湃新闻记者谭君 图

  亿元工程款,首次审计就被“砍”掉一半

  国道209是湘西州进入凤凰古城的唯一道路,在凤凰县城区,该路又称“城北大道”。2018年12月13日,站在这条当年由他全额垫资修建的大道上,田茂平百感交集。当年,他们将原由山体夹着的狭窄国道进行“扩建拉直”,路面两边各扩宽50米,拉直2公里。现在,这条道路整日车流不息,自2008年竣工至今未曾翻修。

  “在山区修路与别处不同,需要‘炸山’。当年修这个路,流了我多少血汗,当时只有一个想法,将这个工程做出口碑来。”田茂平对澎湃新闻说(),他根本没想到,这个“公家”的业务,后来会出现长达7年的“结账纠纷”。

  湖南高院的民事判决书显示,2004年7月,田茂华担任项目经理的公司(乙方)与凤凰县建设局(甲方,后改名住建局)签订合同,建设局将凤凰县城北大道建设工程发包给乙方。合同规定,乙方全额投资,按实际工程量结算。随后,田茂华陆续出资712万元用于拆迁安置。2006年8月至10月,凤凰县建设局陆续还款378万元,余下的334万还款期限不明。2008年6月,城北大道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同年8月,该工程款经凤凰县建设局审核,确认总造价为1.18亿元,双方签字盖章认可。

  但是,田茂平没有照单收到工程款。因为根据规定,政府工程的决算必须接受审计监督,尽管城北大道并未按照招投标法进行招标。对于未招标的原因,在后来湖南高院的法庭上,凤凰县建设局副局长樊朝勇的回答是:“政府没钱弄这个事(修城北大道),田茂平初步具有这个实力,他有相关的资金及设备,其他人没有这个实力接手。”

  吉首进入凤凰古城的必经之路,城北大道。当年被田茂平开山破石劈出来的道路两侧,现在已经建满了房子。本文图片均由 澎湃新闻记者 谭君 摄

  原城北大道建设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曾任凤凰县法院院长的麻寿贵对澎湃新闻说,“城北大道当时是凤凰县最大的工程,田茂平是当时是凤凰县最好的民营企业家,他此前在外地搞过很多工程,大型设备、技术团队都非常好。后来整个工程历时4年,很顺利,多次爆破作业,亦无伤亡事故,路也无质量问题。”

  在当时,审计是田茂平拿到工程款的必经之路,然而,他很快陷入了一场审计“拉锯战”。

  据湖南高院判决书,凤凰县审计局此后对城北大道进行了为期3年多的审计,审计时间自2008年11月3日至2011年12月20日,并于2012年1月17日作出了审计决定,审定城北大道项目工程总造价9223万余元,建设单位多计工程造价2634万元。

  根据《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管理办法》,“审计报告应当在审计实施日起3个月内出具。特殊情况确需延长审计期限时,应报经审计计划下达机关批准。”这个垫资工程,为何审计三年多?

  澎湃新闻从一份凤凰县政府《凤凰县关于落实重庆天字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信访问题的情况汇报》(送审稿2011年11月30日)中看到,该材料称,“3年来,审计组先后6次发出工程项目造价征求意见书,2011年7月,第6次审计后确定总造价为8836万元,由于审计单位、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三方未达成统一意见,仍无法确定审计结果。”

  “9223万的审计是第7次审计,此前出过6次审计结果。”田茂平告诉澎湃新闻,城北大道不仅审计时间长,而且罕见地审计了7次。第一次审计在原造价基础上核减了50%的造价,田茂平不服,之后6次,几乎每次审计又都增加一点。尽管最终第7次审计只核减了20%,他仍不能接受——因为“交通干扰费”没有计入。“我这是全额垫资的工程,扣掉利息钱,剩下的都是兄弟们的血汗钱,交通干扰费本来就是应该给的,凭什么不给?”

  所谓“交通干扰费”,据后来湖南高院判决书,根据合同约定和相关规定,工程受到行车干扰,就能依据一定的系数计取交通干扰费。

  法院认定的证据证明,为保障国道的交通畅通,工程施工时确实受到行车干扰。比如,在迎接领导来凤凰考察时,城北大道所有工程均停工休息,以及城北大道作为吉首通往凤凰古城的必经之道,为配合旅游经济发展,2004年至2007年共7个黄金周都停工。据凤凰县公路局统计,209国道施工路段的昼夜行车密度大于3000辆以上,据此可调整的系数为0.2。城北大道能计算交通干扰费1500万元。

  但是,在这个长达三年多的审计中,一份“神秘”红头文件,却让1500万元交通干扰费“合法消失”。

  7次审计与“神秘文件”的出台

  田茂平称,最初的“异常”来自2009年1月,“当时,审计组成员段飞国私下与施工队接触,并提供了一份在原造价基础上扣减5280万元、几乎核减50%金额的审计结论。”

  澎湃新闻从一份凤凰县审计局2008年10月28日下发给“凤凰县城北工程建设指挥部、凤凰县建设局”的审计通知书中看到,审计组一共6人,组长是安国平,段飞国在审计组成员中位列第二。“因为县审计局人手不够,审不下这么大项目,请了段飞国的飞达工程造价咨询公司进行审计。审计组里只有组长和廉政监督员是县审计局的人。”麻寿贵介绍。工商信息显示,湖南飞达工程造价咨询公司成立于2002年,注册资本100万,现任法定代表人段飞国,为最大股东,此前该公司的最大股东为段江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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