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回应“女教师考上研究生解除合同遭拒”:正依约解除
针对“女教师考上研究生却被教育局以五年合同期未满为由拒绝解除合同”一事,5月15日凌晨,湖南桂阳县官方回应澎湃新闻称,县教育局正在与小娟(化名)按程序解除合同。
据澎湃新闻5月14日报道,桂阳县蓉城中学的90后女教师小娟悲喜交加:考上了华南师范大学的硕士研究生,却被其所在学校以及聘用单位主管部门桂阳县教育局以执教不满五年为由拒绝其辞职。为此,小娟多次去县教育局并拿着自己与学校签订的合同,希望教育局能履行合同规定的“考入普通高等院校,乙方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对此,桂阳县教育局负责人14日曾回应澎湃新闻称,聘用合同里确实写明4种情况下乙方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合同,其中一条包括“考入普通高等院校”。但出于实际情况,目前桂阳县缺专业老师,为此很多学校还临聘了一些教师来补充师资力量,“现在教育局规定是,(服务期)不满五年,一律不得辞职。”
15日凌晨,桂阳县官方向澎湃新闻进一步回应:看到贵媒体的报道后,县教育局高度重视,与当事人面对面进行了坦诚的沟通与协商。接下来将严格依合同约定,妥善解决相关事宜。目前正在与小娟老师按程序解除合同。
15日凌晨,小娟向澎湃新闻介绍,已与县教育局相关领导就解除合同一事进行了会谈,达成解除合同的共识,相关问题还需进一步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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