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确保珠海分校在校学生培养质量不降低
新京报快讯(记者 冯琪)5月15日记者获悉,北京师范大学近日发布《关于珠海校区建设相关情况的说明》,称在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终止办学前,将继续加大教育资源投入,确保在校学生培养质量不降低;并将在该分校终止办学后为师生持续提供服务保障。
今年4月,教育部正式批复同意北京师范大学建设珠海校区。批复中显示,同意北京师范大学在广东省人民政府、珠海市人民政府的支持下,利用现有珠海分校及已协议收回的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的用地、校舍建设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
据悉,现有的北师大珠海分校原为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教育园区,是教育部批准设立、由北京师范大学和珠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举办的。其官网显示,该分校在四川省和青海省一本批次招生,其余省份在本科批次或二本批次招生。2018年,录取的广东省外一本线上学生比例达到60%。
而关于教育部同意建设的珠海校区的办学定位,北京师范大学在说明中表示,珠海校区作为北京师范大学的有机组成部分,将按照与校本部同水平、同标准办学。而北京师范大学在“九五”期间被首批列入“211工程”建设计划,又在“十五”期间进入国家“985工程”建设计划。
消息一出,引发社会普遍关注。有网友对此评论称:“三本(二本)升级985”。
对此,北京师范大学在《说明》中指出,在珠海校区建设中关于珠海分校的安排,是综合考虑办学定位、培养目标和入学标准等多方面因素作出的决定。
在珠海校区建设中,珠海分校将如何安排?根据教育部批复,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开始招生后,珠海分校将逐年调减招生计划,于2021年停止招生,2024年终止办学。
在近日发布的说明中,北京师范大学表示,在终止办学前,珠海分校将继续加大教育资源投入,确保在校学生培养质量不降低。与此同时,珠海分校将分享北京师范大学优质教育资源,在校学生能接受到更多更好的教育。
同时,北京师范大学表示,珠海分校终止办学后,将不让任何一位教职员因为分校终止办学而下岗、不让任何一位教职员因为分校终止办学而降低待遇,采取分类设岗、培训进修、合作研究等多项有效措施,服务教职员职业成长与发展。
此外,学校会有相应机构,依法依规保障珠海分校毕业生的合法权益;为有考研、考公务员、求职、出国等需求的学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为复学和延期毕业的学生完成学业提供保障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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