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基本创成全市域“无证明城市”

网络 刘斌 2019-05-31 17:03  阅读量:5946   

  中新网台州5月31日电 (见习记者 范宇斌)31日,记者从浙江台州“无证明城市”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台州市、县两级于日前完成编制证明材料清理清单,共计取消证明材料7285件,其中市本级482件,九个县(市、区)6803件,基本实现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无证明”。

  在发布会上,台州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市创建“无证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林金荣表示,创建“无证明城市”表面上看是一项量大面广的专项工作,实质上是政府一次“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

  全面清理证明事项是创建“无证明城市”的核心和关键。林金荣表示,台州遵循“法无规定一律取消”和“法有规定无需提交”两项基本原则,全面梳理、编制证明材料清理清单和保留清单,并将“无证明”向公共服务领域延伸,梳理公共服务领域证明事项清理清单,基本实现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无证明”。

  台州市委改革办(市跑改办)副主任陈刚敏介绍,台州目前已基本建成全市域“无证明城市”,共取消包括身份关系证明、住所证明、房屋权属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残疾证明等各类证明材料7285件,取消率为100%,做到了“清单之外无证明”。

  台州市司法局局长、市创建“无证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彭永军表示,台州“法无规定一律取消”,是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设定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最大程度精简各种证明材料。“法有规定无需提交”,是对法有规定的证明事项,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通过信息共享、部门协查、当事人承诺等方式,代替群众和企业提交证明材料。

  数据共享和协查系统是创建“无证明城市”的基础和保障。“无证明”的实现路径就是在证明材料清理之后,以数据共享和部门协查方式核实相关信息,通过让数据多跑腿实现“让群众少跑腿、甚至不跑腿”。

  据悉,台州市大数据发展中心以“无证明”为目标,以办理事项为核心,以“一证一码”为导引,建设了包括事项共享模块和事项协查模块两大功能的“无证明城市”支撑平台。目前,数据共享系统和数据协查系统5月份已经全面上线试运行,6月1日开始正式运行。

  与此同时,为防止证明事项的反弹,该市已制定《台州市保障“无证明城市”实施工作规定》,积极构建“无证明城市”长效保障机制。

  此外,由于全国目前只有极少数城市实现“无证明”,如果办事群众和企业在台州市外办理事项,要求行政机关提供相关证明,行政机关在其职责范围内应当出具。(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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