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岁的父亲争夺抚养权 法官耐心调解化恩怨
近日,山阴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案件。经过承办法官的耐心劝说,这起同居子女抚养纠纷案件最终圆满解决。
“我儿子15岁怎么可能生小孩,她根本就是个骗子,没听说过结婚后才要抚养婚前与他人生的小孩的”,调解过程中被告的父亲否认同居生子的可能性,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2009年6月,家住山阴县界牌集镇王某(男,13岁)和家住江西省南昌县武阳镇的戴某(女,16岁)在南京打工时认识,后成为男女朋友。双方于2011年生育一子,后于2014年办理了结婚仪式。2015年6月,王某被全椒县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直到2018年12月四年刑期期满才被释放。因王某犯罪前就整天不在家,对孩子也不管不顾,导致双方感情淡化。2018年7月戴某到清流监狱探望王某时,双方解除了同居关系。其后戴某多次找王某协商子女抚养问题无果,2019年2月,戴某诉至法院,要求抚养儿子,由王某协助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3月19日上午山阴法院承办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由于戴某将现在的丈夫带来调解,调解过程中,王某因无法接受“妻子”和别人结婚的事实,两次冲出法庭并抢到拖把和扫帚想要打死原告现在的丈夫,后承办法官将戴某的丈夫带离法庭。在承办法官不厌其烦的讲解了相关的法律知识,耐心地说服教育下,原、被告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满意。承办法官用积极、认真、负责的态度为当事人排忧解难,本案的处理达到了案结事了的司法目标,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发展作出了自已的贡献。
郑重声明:此文内容为本网站转载企业宣传资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仅供读者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